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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帮助文档】开源硬件平台开源协议说明

更新时间 : 2021-11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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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开源许可证是一种法律许可。通过它,版权拥有人明确允许,用户可以免费地使用、修改、共享版权软件。
版权法默认禁止共享,也就是说,没有许可证的软件,就等同于保留版权,虽然开源了,用户只能看看源码,不能用,一用就会侵犯版权。所以软件开源的话,必须明确地授予用户开源许可证。


    在开源平台发布的工程需要选择开源协议,开源协议能以一定的规则保护您的权益。不同的协议有不同的条款。


Public Domain


    权利/权益不为个人或团体所有,这些知识发明属于公有文化遗产。


TAPR Open Hardware License


    这是TAPR开放硬件许可证,它与GNU通用公共许可证一样,OHL旨在保证你分享和创造的自由。它禁止任何人接受OHL规定的拒绝任何其他被许可人的相同权利的权利复制、修改和分发文档,以及制作、使用和根据文件分发产品。它又与GPL不同,OHL主要不是版权许可。


CERN Open Hardware License 


    这是CERN开放硬件许可证,CERN方面称OHL的诞生源自于其想公开分享硬件设计的愿望。他们认为GPL、MIT以及Apache 2.0之类的开源许可证并不能完全满足其想要分享硬件设计的需求。

    在硬件方面,与商业公司合作是必要的,因为需要有人来制造它、组装测试并卖出。公司不喜欢法律风险,所以需要一个许可证来明确条件是什么。

    CERN开放式硬件许可证2.0版于2020年正式发布,以促进硬件设计者之间的合作;并提供一个法律工具,支持自由使用、研究、修改、分享和分发硬件设计和基于这些设计的产品。该许可证版本最终获得了三种变体包括CERN-OHL-P(permissive);以及两个互惠许可证:CERN-OHL-W(weakly reciprocal)和CERN-OHL-S(strongly reciprocal)。


GPL 3.0 


    这是GUN的通用公共许可证,只要在工程项目中使用了GPL协议下的产品,那么这个工程项目必须采用GPL协议,也就是说必须开源和免费。

    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与免费使用和引用、修改、衍生代码的开源与免费使用,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。

    GPL最显著的特点是“病毒性传播”和“不允许闭源的商业发布”,我们熟悉的Linux就是使用了GPL许可。 


LGPL(GNU LGPL)


     这是GNU的宽通用公共许可证,LGPL是GPL主要为类库使用而设计的开源协议,与原生的GPL协议不同。

    LGPL允许商业软件通过对类库以引用的方式使用LGPL类库,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。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。

    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,则所有修改的代码,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开源。

    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,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,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。

    GPL和LGPL都是在保护原作者的知识产权,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产品闭源销售。


BSD(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)

    这是"伯克利软件发行版"许可,是一个给予使用者很大自由度的协议,基本上可以认为是能“为所欲为”的使用。

可以自由使用、修改源工程,也可以将原工程修改后的工程作为开源或者专有再发布,但是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:

a、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工程,则在工程中必须带有原来的BSD协议;

b、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或软件,则需要在类库或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;

c、不可以用开源的作者或机构名字以及原来产品的名字去做市场推广。


MIT(The MIT License)

    MIT和BSD一样是宽泛的许可协议,作者只保留版权,而无需任何其他的限制。MIT许可证的名字源自麻省理工学院(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),又叫做「X条款」(X License)或者「X11条款」(X11 License)。

    MIT内容与三条款BSD许可证(3-clause BSD license)内容很像,但是赋予被授权人更大的权利和更少的限制。被授权人有权利使用、复制、修改、合并、出版发行、散布、再授权及出售软件及软件的副本。 被授权人可根据程式的需要修改授权条款为适当的内容。 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。此授权条款并非属copyleft的自由软件授权条款,允许在自由或开放源码软件或非自由软件(proprietary software)所使用。

    这就是MIT与BSD本质上不同之处。MIT条款可与其他授权条款并存。另外,MIT条款也是自由软件基金会(FSF)所认可的自由软件授权条款,是与GPL相容的。


CC-BY 

    协议名      

CC-BY 3.0

知识共享许可协议-署名

CC-BY-SA 3.0

知识共享许可协议-署名-相同方式共享

CC-BY-NC 3.0

知识共享许可协议-署名-非商业使用

CC-BY-NC-SA 3.0

知识共享许可协议-署名-非商业使用-相同方式共享

简介

 以上协议均为知识共享许可协议,各部分字母指代的意义:

 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(英语:Creative Commons license的缩写

 BY:署名,您必须给出适当的署名,提供指向本许可协议的链接,同时标明是否(对原始作品)作了修改。

 SA:相同方式共享,如果您 再混合、转换或者基于本作品进行创作,您必须基于与原先许可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分享发布您贡献的作品。

 NC:非商业使用,您不得将本作品用于商业目的。

 ND:禁止演绎,如果您 再混合、转换、或者基于该作品创作,您不可以分享发布修改作品。


内容参考:

https://www.bilibili.com/read/cv11514829/

  • https://bbs.360.cn/thread-48526-1-1.html

  • https://www.runoob.com/w3cnote/open-source-license.html